文学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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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就业单位接收函的使用说明

2020年05月21日 09:40  点击:[]

 

 

各位还未签约的同学:

学生毕业之前要进行择业就业统计,学校择业指导处发来的单位接收函,作用仅次于三方就业协议。

1.还未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同学可以自己联系单位,单位同意接收则签订“就业接收函”。

2.接收函一式两份,再复印一份,自己保存一份原件,交给学院原件1份,上交择业处,复印件学院存档。

3.一位同学可以签约几个单位,接收函可以有几份,但自己要排好顺序,如果学生再没有更改自己的择业单位,学校就按照排列第一顺位的单位进行就业统计的录入工作。

4.如果签约单位属于国企、央企,他们有独立的人事代理权,可以直接派遣到所属单位就业上班,如果是非国企、央企,他们没有独立的人事代理权,人事档案需要托管到当地市级人事处的“人才管理中心”代为管理,这样在各位同学就业之后,可以保障同学在工作单位“五险一金”等福利的权益。

5.单位接收函发到群文件夹,同学可以自己打印。

 

     

 

 

 

文学院与传媒学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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