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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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师专2017级文秘专业教育实习合作签约协议书2

2020年05月21日 09:37  点击:[]

 

 

陇南师专2017级文秘专业教育实习合作签约

 

 

 

协

 

议

书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陇南师专文学与传媒学院2017级文秘专业

新疆皮山县教育实习合作

框架协议

 

甲方: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乙方:皮山县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参照《2017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等文件精神,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框架协议:

一、甲方全面负责学生教育实习安排工作,选派文秘专业实习学生。并在组织实习前,对学生进行道德、纪律、各项实习安全等教育工作。选派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将实习学生安全送达乙方所在地,并协助其配送到相关实习学校。

二、双方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共同负责指导学生日常实习,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双方相互进行协调沟通,制定实习计划,确定实习时间、地点、人数等,落实好学生教育实习各项工作。若实习过程中对实习计划相关内容有所调整,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三、乙方负责甲方教育实习学生实习学校(实习学校原则上需在县区所在地及以上,条件较好的且有住宿的学校)的落实安排及实习日常工作安全和食宿安全,给进行实习的学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每月每生补助2500元)及基本生活用品(床具、被褥、炊具等),并按时进行安排发放。

四、对于愿意在年底与皮山县教育局签约实习就业一体化的学生,在第二年春季学期给继续进行教育实习的学生提供生活补助费为(每月每生补助2500元)及生活用品,并在自治区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特岗教师和事业单位招聘教师考试中予以解决编制。

五、甲方实习学生如果按照实习计划时间,完成实习相关工作,由乙方给予报销往返(单趟2次)正常路径的汽车票及火车票(火车票最高按照硬卧报销)。

六、乙方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民俗民风及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实习前培训。在实习期间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严格要求,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完成。原则上不得安排实习学生在8小时以外时间加班,尤其是值晚班,确保学生能按时安全返回宿舍。

七、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甲方反馈教育实习和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乙方在招聘正式教师时优先考虑甲方实习学生。

八、实习学生相关实习保险由乙方进行购买,保障学生实习安全。

九、若发生突发事件,由双方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十、实习时间:第一学期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1月15日,与皮山县教育局签约实习就业一体化的学生在第二学期实习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2020年7月15日。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十二、本协议只适用于甲方2017级文秘教育专业学生实习。

 

 

 

甲方:陇南师专教务处       乙方:皮山县教育局

(公章)               (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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