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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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传媒学院实习学生个人人身安全承诺书

2020年05月21日 09:36  点击:[]

  为防止人身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实习时间从2019年9月 1  日至2020年 1 月10 日。实习期间服从单位安排直至实习期满,完成实习任务。

2.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自觉防毒气,防毒品,放盗贼。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过期霉变的食品; 注意餐具、喝水用具等生活用品的卫生。

4.不酗酒闹事,不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以学校纪律和大学生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

5.不得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得参与赌博。不得利用网络传播不健康内容。不信谣不传谣。

6.提高个人素质,谨防网络诈骗。诚信守时,不进行网贷,做合法公民。

7.在出外旅游时,要结伴而行、不打架、不起哄;不濒临危险地带,不攀援高大树木,不登高危建筑物,不下河滩水坝游泳;在森林地带注意防火和环境污染。不在雷电易击,洪水易冲,地块易塌的地方逗留。

8.夜间不单独行走,不与陌生人过往甚密,不与社会上有不良行为的人交往。

9.遵守实习单位制定的工作纪律及安全制度。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有重要的事情须向实习单位请假,否则按实习不合格对待。对擅自离职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10.遵守实习单位宿舍管理的相关制度,不在宿舍偷接电源,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11.绝不无照驾驶或者乘坐他人摩托车、汽车等机动车辆。

12.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定期体检,有病及时治疗。

13.和当地群众搞好关系,关爱学生,尊重民族信仰,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14.听从学院制定的实习小组长和总负责人的指挥,在QQ群或微信群与辅导员、实习指导老师保持联系。

15.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特别是树立正确理性的恋爱观。

如违反上述诸条规定造成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者,责任由本人及家长负责,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诺人签字:                   联系电话(本人):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家长)

                                                  

                   陇南师专文学与传媒学院(盖章)

            签字日期:2019年7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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