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培育大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为了进一步全面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文件要求,我校将于5月举办2021年“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逐梦百年 · 你我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
三、活动安排
(一)2020-2021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及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视、体系完整,定期举办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积极落实、精心组织、参与学校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班级心理委员编制健全,全班学生无违纪情况,班委发现心理危机事件能及时上报负责老师,负责老师及时采取相关干预措施。
(4)推荐比例:学院2019、2020级班级数的10%(附件1)。
2、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积极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专业培训与指导。
(2)能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工作计划。能定期组织班级心理委员及相关学生干部进行学习讨论,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3)能及时发现问题,对一些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能及时采取相关干预措施保护学生安全,及时向学院以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汇报。
(4)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所负责班级学生无违纪。
(5)各学院按辅导员、班主任人数的20%比例推送,学校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予以表彰(附件2)。
3、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担任心理委员一年以上,热心朋辈互助工作,切实为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服务。
(2)完成心理委员MOOC培训认证并成绩合格。认真学习并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定期开展班级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3)对班级同学出现的心理问题具有敏锐洞察力,对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能及时上报,常于辅导员、班主任处汇报班级同学心理健康状况。
推荐比例:学院2019、2020级心理委员的20%(附件3)。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辅导训练营
为提高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率,降低学校心理危机产生风险,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培育良好的性格品质、开发智力潜能、增强心理适应能力、激发内在动力、维护心理健康、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以及帮助老师做好教育服务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心理水平,我校特邀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心理危机干预与研究中心主任柳伟及其团队来我校开展系列专题讲座,包括男生专场讲座,女生专场讲座,教师紧急危机心理干预实用技巧培训。
(三)“最强心理”心理素质挑战赛
1、活动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选送一个参赛队,每支队伍由12人组成(男女各6人),通过一系列应对挑战、充满乐趣的团建活动,提升队员自身心理素质和团队意识,增强抗压耐挫能力。
2、活动时间地点:5月18日,南校区田径场
3、活动要求:请各学院于5月13日前将《第十三届“5•25”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最强心理”挑战赛活动报名表》(附件4)报送至学生处。
(四)“心灵走廊体验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色活动展示)
1、承办单位:各学院
2、活动时间:5月25日下午
3、活动地点:校本部校园指定区域内
4、活动简介: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色策划和打造本学院品牌活动,活动形式不限。活动内容以培养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和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为宗旨,增强学生自助互助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对特色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各申报项目参考:素质拓展游戏、心灵涂鸦、心理知识宣传、心理知识竞赛等。本次活动参与情况将作为学院学生工作考评的一项内容。
5、活动要求:请各学院于5月13日前将《第十三届“5•25”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之学院“心灵走廊体验区”项目活动报名表》(附件5)报送至学生处(纸质及电子版)。
(五)第五届“彩虹杯”校园心理剧大赛
1、比赛时间:预赛:2021年5月14日,决赛:2021年5月25日。
2、奖项设置:团体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单项奖:最佳男主(配)角、最佳女主(配)角,最佳指导老师,分别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26日
上一条:文学与传媒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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